协议离婚和其他离婚方式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结束婚姻关系。而与之相对的另一种常见离婚方式是诉讼离婚,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从条件方面来看,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而诉讼离婚则是在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流程上,协议离婚有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而诉讼离婚,首先是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整个诉讼过程所需时间相对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可能数年,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 从效力方面来讲,协议离婚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即告解除,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而诉讼离婚,一旦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婚姻关系同样解除,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