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与预付款有什么差异?

我最近在和别人签合同,里面提到了定金和预付款。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就怕自己签了合同后因为不了解这些吃了亏。想问问这定金和预付款具体差异是啥,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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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预付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定金和预付款是在经济活动中经常会遇到的概念,但它们在法律性质和作用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首先,我们来看看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就拿不回来了;如果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而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例如,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一部分预付款,之后乙因为自身原因无法按时交付货物,那么乙只需要把甲支付的预付款返还给甲就可以了,不需要额外再支付一笔相同金额的款项。 在合同履行方面,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并且其交付和收受会对合同的成立和履行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预付款则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预先支付,是对合同价款的部分提前支付,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在数额上,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预付款的数额则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没有上限规定。 综上所述,定金和预付款虽然都是预先支付的款项,但在性质、作用、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所支付款项的性质是定金还是预付款,以免在发生纠纷时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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