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和公司出资方式有什么区别?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创业,在考虑是成立合伙企业还是公司。但不太清楚这两者在出资方式上有啥不同,比如能用的资产类型、出资的具体要求等。想了解一下它们之间的差异,以便做出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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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和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们在出资方式上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而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出资方式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相比之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且,劳务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方式。 此外,在出资比例和期限上也有所不同。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和期限通常由合伙协议约定,相对较为灵活。而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并且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同时,公司的出资期限也有一定的法律要求,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出资。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和公司在出资方式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出资的类型、评估方式、比例和期限等方面。创业者在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适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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