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个法律案件时,涉及到法院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它们在概念、适用情况、程序等方面具体是怎样不同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都是诉讼程序中关于管辖权的重要制度,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移送管辖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简单来讲,就是发现自己没权管这个案子,就把它交给有权管的法院。比如甲法院受理了一个合同纠纷案件,后来发现这个案子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乙法院管辖,甲法院就会把案子移送给乙法院。管辖权转移则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这是在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对管辖权进行的调整。例如,原本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上级法院认为有必要由自己审理,就可以将管辖权转移过来。


其次,适用情况不同。移送管辖通常适用于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管辖权转移主要适用于案件的审理需要,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应由自己审理,或者下级法院认为自己审理的案件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再者,程序上也存在差异。移送管辖一般是受理案件的法院自行决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不需要经过其他法院的同意。而管辖权转移,无论是从上级到下级,还是从下级到上级,都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才能进行。


总的来说,移送管辖是为了纠正管辖权错误,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灵活调整案件的管辖,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有哪些区别?

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对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这两个概念有些混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哪些不同。想具体了解一下,在实际的法律程序里,这两者在适用条件、涉及主体等方面存在哪些差异呢?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解读。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有哪些区别?

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遇到了关于管辖权方面的疑惑。不太清楚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具体有啥不同,想了解这两者在实际应用场景中的差别,以及在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判断到底是属于管辖权转移还是移送管辖 。

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我在一个法律纠纷里,法院说要把案子移送管辖。我不太明白什么情况下才符合移送管辖的条件,想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样的案子会被移送,能给我讲讲具体条件吗?

移送管辖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涉及一个民事案件,法院说要移送管辖。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想知道移送管辖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进行移送,移送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权益。

移送的案件如果移送法院没有管辖权该怎么办?

我有个案子被移送到了一个法院,可我后来发现这个法院并没有管辖权。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会再次移送吗,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我很担心这个问题会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最近涉及一个法律案件,法院已经受理了。但我觉得这个法院没有管辖权,想提出管辖权异议,可又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比如什么时候能提、向谁提、提了之后会怎样处理这些问题,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需要交到什么部门?

我涉及一个民事案件,现在对受理案件法院的管辖权存疑,想提出异议,但不清楚该把管辖权异议交到哪个具体部门。希望了解相关规定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以便能正确地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最近涉及一个官司,法院通知我去开庭。可我觉得这个法院没有管辖权,应该由其他法院来审理。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管辖权异议都有哪些法律规定,我该怎么提出异议,需要注意些什么,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

当事人如何申请指定管辖?

我在一个案子里,感觉当前管辖的法院不太合适,听说可以申请指定管辖,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申请指定管辖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等问题。

管辖权异议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

我有个官司,我觉得受理的法院没有管辖权。但我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是现在受理的法院,还是我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呢?希望能弄清楚这个问题,好及时处理我的案子。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涉及一个法律纠纷,在了解法院管辖问题时,对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有点迷糊。不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这两者分别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的,对我的案子影响大不大,想弄明白它们的区别。

对刑事案件管辖权有异议该怎么办?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但是我觉得受理这个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也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我想知道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具体该怎么操作,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不同地域管辖的顺位关系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一个涉及法律诉讼的事情,听说诉讼有地域管辖的规定,不同地方的法院可能都有管辖权。我就想知道在存在多个地域管辖的情况下,它们之间有没有先后顺序,到底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合适呢?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审查有哪些规定?

我最近涉及一个法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听说法院会对管辖权进行审查。我不太清楚法院审查管辖权具体有啥规定,比如审查依据、审查程序这些。要是法院审查后认为没管辖权会怎样处理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离婚案件中管辖移送是怎样的?

我打算起诉离婚,向当地法院提交了诉讼状,法院受理了。但后来法院说他们没有管辖权,要移送到别的法院。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想了解一下在离婚案件里,管辖移送是依据什么规则进行的,什么情况下会移送,移送有啥程序和限制,对我的案子有啥影响 。

刑事诉讼的裁定管辖和法定管辖是什么?

我最近涉及一个刑事诉讼案件,不太明白裁定管辖和法定管辖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这两种管辖方式在实际的刑事诉讼里是怎么起作用的,它们有啥区别,又分别适用于哪些情况。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没有管辖权该怎么办?

在实际的刑事案件审理中,有时会出现法院受理案件后才发现自身没有管辖权的情况。比如案件涉及多地,管辖界定模糊。这种情况下法院具体该如何操作,是直接移送还是有其他程序,以及相关依据是什么,这些都是让人困惑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我之前打一个官司,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结果不太满意。现在想知道,这种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吗?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管辖权异议该如何申请?

我最近涉及到一个诉讼案件,感觉受理的法院可能没有管辖权,但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去申请管辖权异议。比如申请的时间有没有限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管辖权异议属于程序违法吗?

我在一个诉讼案件里,对方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担心对方这么做是不是程序违法,会不会影响整个案件的正常进行。我想知道管辖权异议到底是不是程序违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