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区别?
我在做生意,经常要开发票,听说增值税发票有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之分。但我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也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该用哪种发票,会不会影响我的纳税和业务,想了解一下它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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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使用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其次是税款抵扣功能不同。这也是两者最核心的区别。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一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再者是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最后是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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