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承的房子拆迁后,补偿款和安置房屋该如何分配?

家里老人留下的房子面临拆迁,现在继承人之间对于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屋的分配存在不同意见,大家都希望能按照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分配。想了解具体有哪些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如果产生争议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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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子拆迁后,补偿款和安置房屋的分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看是否存在有效遗嘱。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房产由哪些继承人继承以及各自的份额,那么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屋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就应当得到尊重和执行。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分配。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例如,若有两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屋通常会在这两个子女之间平均分配。 然而,在法定继承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分配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某个继承人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且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分配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屋时,就应当适当多分一些,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例如,某个子女长期与老人共同生活,悉心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那么在分配时可以适当多分得一些份额。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拆迁安置是基于原房屋的面积来进行的,那么各个继承人可以依据他们所享有的继承份额,拥有相应的安置房屋面积。但如果出现了超出原房屋面积的部分,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补缴差价。例如,原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按照继承份额某个继承人应得5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面积,如果最终安置房屋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的10平方米就需要按照规定补缴差价。 若继承人之间对于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屋的分配存在争议,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比较温和、高效的解决方式,继承人可以坐下来,根据各自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友好地协商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分配方案。如果协商无果,也可以寻求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请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等特殊情况作出了规定)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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