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时该怎么分配?
我和配偶正面临离婚,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现 在不清楚这个房子在离婚时到底该怎么分,是完全归婚前购买方,还是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另外,如果协商不成又该怎么办?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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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时的分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通过个人财产购买,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子通常应认定为婚前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且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婚前一方购买房产,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男方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夫妻双方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共同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最后,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不论房产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房子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 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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