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或婚后按揭购买商品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婚前或婚后按揭购买商品房,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因购房时间、资金来源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是婚前按揭购房的情况。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通俗来讲,就是房子一般会判给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名字的一方,剩下没还完的贷款也由这一方接着还。但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得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然后是婚后按揭购房的情况。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的商品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房子怎么分,如果商量不拢,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可能会考虑到哪一方更需要房子,比如要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可能会通过竞价等方式来确定归属,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总之,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按揭购房,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都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