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
我离婚了,想把户口迁回娘家,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办什么手续。我担心少办了手续来回折腾,也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所以想问问大家,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娘家的具体手续是什么?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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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娘家,是一个常见的户籍变动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手续及所需材料。
首先,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户口迁移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将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现常住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理户口迁回娘家的手续,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迁证。在办理准迁证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娘家的户口本等材料,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准迁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原户口本等材料,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公安机关在审核材料无误后,会将您的户口信息从原户籍中注销,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等相关材料,回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公安机关会为您办理新的户口本,将您的 户口正式迁入娘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户口迁移政策和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房产证明、社区证明等其他材料。因此,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之前,建议您先咨询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手续办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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