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娘家,涉及到一系列的手续和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接下来,是具体的手续流程。第一步,要取得迁入地的同意。也就是需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相关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迁入。通常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迁回的原因(如离婚),并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离婚证等。这一步是为了确认娘家所在地愿意接收您的户口。 第二步,办理迁出手续。在获得迁入地的同意后,回到您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迁移申请。这里一般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以及娘家所在地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等材料。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会为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给您发放迁移证件。 第三步,完成迁入登记。拿到迁移证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城市三日以内,农村十日以内),前往娘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在办理时,需携带迁移证件、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派出所会为您办理落户手续,将您的户口正式迁回娘家。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额外的要求或特殊规定。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提供娘家房产证,以证明您在娘家有合法的居住场所;还有些地方可能需要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相关证明。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最好先详细咨询娘家所在地和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准备好齐全的材料,这样可以更顺利地完成户口迁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