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写的个人原因是否可以领失业金?
我离职了,离职证明上写的是个人原因。我现在没工作,经济上有点紧张,听说符合条件能领失业金,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离职证明写个人原因的情况,能不能领失业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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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离职证明写个人原因是否能领失业金,得先了解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关键条件。如果离职证明写的是个人原因,通常会被认为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为个人原因离职一般意味着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法定条件。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虽然离职证明写的是个人原因,但实际上是被迫离职,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等,导致劳动者不得不离职,这种情况可以视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用人单位违规的证据、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记录等,向当地社保部门说明情况,申请领取失业金。 所以,单纯从离职证明写个人原因来看,大概率不能领失业金,但要是有证据证明是非本人意愿离职,就有领取的可能。具体能否领取,还需要以当地社保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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