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原因离职是否能拿到失业金?


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要判断个人原因离职是否能拿到失业金,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看是否满足领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个人原因离职通常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一般来说,是劳动者主动、自愿地放弃当前工作,这种情况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不过,如果能证明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总之,单纯的个人原因离职,往往拿不到失业金,但要是能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还是有机会领取的。建议离职人员在遇到疑问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