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一方有婚外情,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才发现他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当初离婚的时候我并不知情,也没要求他赔偿。现在知道了这个情况,我想问问,我还能不能要求他对我进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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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当遭遇一方婚外情的情况,尤其是在离婚后才发现这一事实时,许多人会关心是否还能要求对方给予赔偿。下面将从法律概念和法律依据等方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损害赔偿这个法律概念。离婚损害赔偿,指的是因为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对另一方的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这里的重大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而婚外情在符合与他人同居等条件时,也可能构成这里所说的重大过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一方的婚外情达到了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那么,离婚后发现一方有婚外情,还能否要求赔偿呢?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和法律精神,如果在离婚时,无过错方不知道对方有婚外情等重大过错行为,在离婚后才发现的,在一定期限内,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一般来说,无过错方需要在发现对方婚外情等重大过错行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求赔偿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且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情形。例如,要有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证据,像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综上所述,离婚后发现一方有婚外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但一定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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