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条款都有哪些?


离婚协议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它关乎着夫妻双方离婚后的一系列权益和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是离婚协议的基础,如果不是双方自愿,离婚协议是无效的。比如一般会表述为“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这明确了双方离婚是出于自主意愿。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协议书中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要写明孩子由谁抚养,比如“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还要确定抚养费的负担,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以及给付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像“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应于每月的1 - 5日前将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另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探望权也得明确,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频次等,例如“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然后是财产处理条款。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像房产要写明坐落位置、归谁所有,涉及房屋所有权变更,需写明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以及一方对另一方的协助义务;存款要写明数额、分配情况等;其他财产如电器、家具等,可写明型号、价格等,也可附清单。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路XX号的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协助女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接着是债务处理。要明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情况。比如“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 此外,还可以约定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若一方出现上述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元,并将隐匿、转移的财产全部追回”。 还有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条款。比如因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基于某些原因,一方应支付另一方精神损害费等。同时要写明支付的期限,如“男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女方经济补偿金X元” 。 违约责任也很关键,写明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多少元给对方。并且要明确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的解决方式,比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XX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以及标注制作的时间。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