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抚养费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孩子准备归我抚养,现在想了解下对方应该给多少抚养费,不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抚养费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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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抚养费的判定是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保障。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判定标准。 首先,抚养费的数额确定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三大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的收入总和。比如,某人月收入10000元,那么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大致在2000 - 3000元之间。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例如从事一些季节性工作,收入不稳定,就可以参考所在行业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其次,在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比例是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的。如果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者有其他特殊的教育需求等,可适当提高比例。反之,如果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确实无法按照上述比例支付,也可以适当降低。 再者,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定期给付通常是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这比较符合大多数人的收入和生活节奏。一次性给付则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完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定采用哪种方式。 最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但如果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仍然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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