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孩子一岁半会怎么判?感情破裂夫妻离婚该如何转移财产?


首先来说说离婚时一岁半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问题。 在法律上,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一岁半的孩子还处于幼儿期,通常母亲在照顾孩子生活起居、情感陪伴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接下来讲讲感情破裂夫妻离婚时财产转移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在离婚过程中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被法律允许的行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发现对方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迹象,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查看银行账户流水、房产交易记录等。同时,在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时,要尽快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被转移。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