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到三岁离婚会判给哪一方?离婚房产分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来说孩子不到三岁抚养权的判定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不到两岁的孩子,一般是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这些特殊情况。孩子满了两岁不到三岁,父母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比如双方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等,会优先考虑。 接着说离婚房产分配问题。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如果没有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公平分割。比如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这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本质和上一种情况一样,通常也是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但也会考虑具体出资情况等因素。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衡量各种因素,看哪种抚养安排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生活成长、教育发展等各方面最有利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一般要进行分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