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12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双方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有个12岁的孩子,我俩都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同时还有一套房产,也不知道该怎么分。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怎样能让我更有利地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和合理分割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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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12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12岁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首先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看孩子更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除此之外,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抚养权争夺上会有一定优势;孩子一直跟随某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这一方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前者也可能优先获得抚养权;如果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那么与之相比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更有机会拿到抚养权 。 接下来是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方案。如果能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结果来。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比如,在婚前,一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两人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话,法院可以将房产判给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由登记一方完成。双方婚后共同的还贷部分或房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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