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有哪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了,但对离婚过程不太了解。不知道在离婚这件事上,有哪些方面是绝对不能忽视的呢?比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想详细了解下,免得之后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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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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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有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是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就需要合理分割。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其次是债务处理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夫妻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再者是子女抚养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后是损害赔偿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总之,离婚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建议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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