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做小姐,离婚会怎么判?
我老婆在外面做小姐,我实在无法忍受了,想和她离婚。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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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当一方以另一方从事不适当职业(如老婆做小姐)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的判决会从多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虽然老婆做小姐这种行为可能严重影响夫妻感情,但法院判断感情是否破裂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不会仅仅因为这一行为就直接判决离婚。如果能提供其他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长期分居、多次争吵记录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增加。 关于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但具体的比例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老婆做小姐的行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男方争取到抚养权的机会较大。但法院仍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来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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