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在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分为几大类。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原告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为了证明你的合法身份,让法院能准确确认诉讼的提起人。同时,要准备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是证明你们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其次是关于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子女情况的相关材料。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比如相识方式、恋爱时间等方面的证据,能帮助法院了解你们婚姻的起始情况。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也很重要,像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要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等;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要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对于子女相关情况,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证明子女的身份信息。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还需要提供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明,比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这能让法院判断由哪一方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其成长。 再者是财产相关的材料。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各类财产,要详细列出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现状等信息。同时,要提供财产的权属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如果对财产有争议,还需要提供证明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的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存在债权债务问题,要提供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比如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明债权债务的存在、数额以及用途等情况。如果一方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照片、视频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