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在我国,起诉离婚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首先需要提交的是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就像是一份书面的诉求说明,要明确写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要清晰阐述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的主张、财产分割的具体要求等;还要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也就是把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如分居时间、矛盾冲突等写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其次,要提供证明双方身份的材料。原告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为了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而被告的身份信息材料也很重要,比如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这能确保法院准确找到被告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结婚证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它能确定双方的婚姻关系,是起诉离婚的基础证据。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来代替。 此外,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还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这些材料能证明子女的身份信息以及与父母的关系,法院会根据这些材料来综合判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要是涉及财产分割,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材料。比如房产证,它能证明房产的归属情况;车辆行驶证,可明确车辆的所有权;银行存款明细,能反映夫妻双方的存款状况等。这些财产证明材料有助于法院准确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从而进行合理的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