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中一方到法院,通过司法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所需的手续。 首先是准备起诉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说明为什么要离婚)。同时,要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结婚证,这是证明夫妻关系的重要凭证;还有能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比如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好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涉及子女抚养权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接着是立案。准备好材料后,原告需要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通常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到法院立案大厅,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符合要求,法院会予以立案,并向原告出具立案通知书,同时要求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立案成功后,就进入了审理阶段。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在开庭前,可能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有三种结果:一是双方达成和好协议,原告撤回起诉,婚姻关系继续维持;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开庭时,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