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多方面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首先是婚姻关系的证据,主要就是结婚证。要是结婚证遗失了,也别着急,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档案馆开具证明。如果是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登记结婚),则需要提供原被告双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村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等能证明情况的材料。这是因为结婚证或相关证明能直接确定你们之间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是起诉离婚的基础。《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证明婚姻关系就是为起诉提供依据。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也很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比如,要是对方有婚外情,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作为证据;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都能证明。这些证据能帮助法院判断你们的感情是否真的无法挽回,从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子女抚养证据也不容忽视。有关子女的生活、学习、抚养等相关情况都需要证明。一般需要出生证明、身份证明、在读学校、幼儿园出具的证明等。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且对方不认可亲子关系,还得提供亲子关系方面的证明材料。这是因为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需要依据这些证据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确定抚养责任。 家庭财产证据同样重要。要提供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比如房产,要有房产证;存款要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有债权债务的话,要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明确财产情况有助于法院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双方经济状况证据、住房情况的证据等,也可能会在离婚诉讼中起到作用。比如经济状况证据能帮助法院了解双方的收入、支出等情况,住房情况证据能让法院知晓双方的居住条件等,这些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