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半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现在闹离婚,已经分居一年半了,实在过不下去就准备起诉。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是一定会判离吗,财产又会怎么分?主要想了解离婚判决以及财产分配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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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年半起诉到法院,法院的判决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是关于是否判决离婚。在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话,法院应准予离婚。虽然您已经分居一年半,但如果不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或者没有其他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审理时判决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一方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确保公平合理。 然后是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总之,法院的判决是综合各种情况来做出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主张的合理性。相关概念:(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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