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的房产,对方不让住也不折钱,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和对方离婚后,房产已经进行了分割,但对方既不让我住进去,也不愿意给我相应的折价款。我很困扰,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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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离婚分割的房产,对方不让住也不折钱这种情况,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来解决: 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正式且理性的沟通。清晰地向对方表明其行为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让对方了解到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自己享有相应的房产权益。通过友好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由对方出资购买您所占有的房产份额,您获取相应资金;或者选择继续租赁现住房,保持居住现状。 若沟通协商无果,而该房产的分割是经过法院判决的,且判决书已生效,在对方不按判决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要准备并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以及有关财产的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强制对方交还房屋、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对方财产、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等。 如果在法院判决前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依据房产的共有权来主张居住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自己的居住权利,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据相关法规申请赔偿。同时,若对方持续骚扰,可拨打当地警方电话寻求帮助。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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