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产未分割的情况下,是否有居住权?

我和配偶离婚了,但房产还没分割。我想知道自己能不能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居住权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是不是只要房产没分割就一定有居住权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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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房产未分割的情况下,居住权的有无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居住权进行设立,那么从法律规定的居住权角度来说,是没有居住权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需要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才能享有居住权。 不过,在房产未分割的特殊情况下,由于房产的所有权尚未明确归属其中一方,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考虑到实际情况等因素,确认在分割前双方都享有居住的权利。例如有的法院会从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等角度出发,认可这种情况下的居住权利。总之,不能简单地认定离婚房产未分割就一定有居住权,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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