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起诉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所需的时间,会因适用的审理程序不同而有所差别。 首先,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财产分割诉讼案件,一般审限为三个月。简易程序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其次,要是适用普通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即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案件审理完毕,并下达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不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要延长的,就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另外,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上诉审理期限通常是三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整个诉讼过程,从立案受理开始,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接着是答辩阶段,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最后到审理宣判阶段,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是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十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概念: 简易程序:是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的一种审理程序,相比普通程序更为简便快捷。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