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按财产还是按离婚案件来定?


在我国,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的确定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果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主要是对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通常是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诉讼费。也就是说,根据当事人请求分割的财产金额,按照上述比例分段累计计算诉讼费。例如,请求分割的财产金额为30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9万元)按2.5%交纳即2250元,10万至20万元部分(10万元)按2%交纳即2000元,20万至30万元部分(10万元)按1.5%交纳即1500元,总共需交纳诉讼费5800元。 然而,如果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仅仅是涉及离婚协议中财产条款的履行争议,并非单纯的财产分割问题,且该纠纷与离婚案件的程序和性质紧密相关,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会参照离婚案件的收费标准。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总之,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大部分情况下是按财产案件标准收取,但具体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当地法院的规定来确定。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向当地法院咨询具体的收费标准,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