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又复婚是否算共同财产范围?

我和前夫之前离过婚,后来又复婚了。离婚时财产都分割好了,现在复婚了,之前那些分割过的财产,还有我们复婚后新获得的财产,我不太清楚到底哪些算共同财产,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离婚又复婚的情况,财产是怎么界定为共同财产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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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离婚或者一方死亡时结束这段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离婚又复婚的情况,离婚时分割好的财产,其性质会发生变化。这些财产在离婚分割后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了。比如,离婚时分到名下的房产、存款等,复婚后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自动变成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将这些个人财产变为共同财产。 而复婚后,在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就按照正常的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来认定。像复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又复婚时,要区分清楚是离婚前分割的财产还是复婚后新获得的财产,以此来确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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