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复婚,财产该如何计算?
我和前夫之前离婚了,当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我们又复婚了,可我不太清楚之前分割好的那些财产,在复婚后到底该怎么算。是还按照离婚时的分割结果各自拥有,还是会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我很担心这方面会有纠纷,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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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后又复婚财产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通常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属于一方,或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夫妻离婚时,会对当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之后,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就按照分割结果确定下来。之后如果双方又复婚,之前离婚分割所得的财产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就是说,复婚并不影响这些财产的归属,它们仍然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比如,离婚时房子判给了男方,复婚后这个房子依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而复婚后,在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处理。例如,复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投资取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对于复婚后财产的计算,关键在于区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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