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都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太清楚离婚都需要些什么。是直接去民政局办就行,还是要满足什么条件?另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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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每种方式所需的条件和材料都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并且,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进行诉讼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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