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口本不写已婚就不给办理离婚吗?

我打算和老公办理离婚,去民政局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户口本上没写已婚不给办。我就纳闷了,我们结婚证都有,为啥户口本没写已婚就不给办离婚呢?我想知道这合理合法吗,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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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户口本不写已婚是否影响办理离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婚姻登记和户口登记这两个概念。婚姻登记是指婚姻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申请结婚或离婚的当事人进行审核并给予登记的行政行为。而户口登记是公安机关对公民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制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户口本上必须注明已婚状态。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看,结婚证才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凭证,而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并非办理离婚登记的必要条件。 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要求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相符,这可能是出于工作规范和严谨性的考虑。但如果当事人能提供结婚证等有效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其婚姻关系的存在,婚姻登记机关就不应以户口本未注明已婚为由拒绝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结婚证等相关材料。若婚姻登记机关仍坚持拒绝办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当事人也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根据结婚证等材料,申请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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