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女方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我刚离婚,打算把户口迁走,但是完全不清楚要办哪些手续。不知道都得准备什么材料,也不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想知道详细的迁户口手续内容,好顺利把户口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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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女方迁户口的手续会因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及迁入地的不同要求而有所差异。 首先说诉讼离婚的情况: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会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要是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也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再看协议离婚:第一步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第二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三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四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比如说明迁户口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五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六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最后一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如果是迁回原籍,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的资料有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第3联),所需资料是准迁证、迁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细节和要求上存在差别,为确保准确无误,建议提前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相关概念: 准迁证:是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迁入的凭证。 迁移证:是迁出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用于证明迁移人身份和迁移事项的凭证。 分户:是指把原来的一户分为几户,各自立户。 立户: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独立建立一个新的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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