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欠银行钱是否需要子女还款?
最近遇到个困扰,爸爸欠了银行不少钱,我很担心会不会要我来还。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在什么情况下我得帮爸爸还这笔银行欠款,又在什么情况下不用还呢?希望能得到专业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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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爸爸欠银行的钱是不需要子女还款的。在法律上,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意味着爸爸作为独立的个体,他因为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由他自己来承担,子女并没有法定的必须偿还的义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子女充当了爸爸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并且在担保合同里明确约定要对爸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子女就有义务替爸爸偿还银行债务。 要是爸爸不幸离世,子女继承了爸爸的遗产,那么子女需要在继承所得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偿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简单来说,如果子女没有做担保人,并且爸爸还在世,那子女通常不用管爸爸欠银行的钱;要是爸爸去世且子女继承遗产,就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还钱;若做了担保人且有相关约定,就得按约定承担责任。 相关概念: 民事主体:就是在民事活动中,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或组织。简单讲,就是可以自己做主进行一些民事行为,像签合同、借钱等,并要对这些行为负责的一方。 连带清偿责任: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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