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拘役的在看守所里面需要做事吗?
我被法院判了拘役,接下来要去看守所服刑。我想知道在看守所里需不需要做事啊?要是做事的话,一般都做些啥,强度大不大呢?心里有点忐忑,想提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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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这意味着被判拘役在看守所服刑期间通常是需要参加劳动的。这里所说的劳动,主要是为了让服刑人员通过劳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意识,同时也是一种改造的手段。劳动的内容一般包括一些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清洁卫生工作等。 看守所安排的劳动强度通常是在服刑人员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并且会考虑到服刑人员的身体状况等因素。而且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劳动还可以酌量获得报酬,这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也是对服刑人员劳动的一种肯定和鼓励。所以,被判拘役在看守所里是需要做事的,但不用过于担心,劳动的安排都是有相应规定和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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