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开超市个人需要交税吗?
我是一名残疾人,想开个超市维持生计。但不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开超市,个人要不要交税呢?我也没什么其他收入来源,就指望这个超市了,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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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开超市个人是否需要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些基本的税收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对于开超市而言,涉及到的常见税种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在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果残疾人开的超市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那么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 对于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所得就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不同地区对于减征的幅度和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此外,各地政府为了鼓励残疾人创业就业,还可能会出台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有些地方会对残疾人开办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期限的免税优惠,或者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给予减免。所以,残疾人开超市,并不一定意味着要交税,要根据具体的经营情况以及当地的税收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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