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按印?
我签了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双方都签字了,但没按手印。我有点担心合同的效力问题,不清楚按手印是不是必须的。想问下在法律上,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按印才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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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房屋租赁合同并不一定需要按印才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基本概念。合同的成立,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而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产生了法律上的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同时,该条还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签名、盖章、按指印这三种方式在合同成立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进行了签名或者盖章,即使没有按印,合同依然是成立的。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必须按印合同才生效,否则按印并非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在实际生活中,按手印是一种传统的确认方式,它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辨识度,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合同的证明力。但从法律角度讲,只要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签名或者盖章就足以使合同成立并生效。所以,没有按印并不会必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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