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现在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刚到新公司还在试用期,但是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辞职。听说辞职可能要交违约金,心里很担心。想知道在试用期辞职,到底需不需要交违约金啊,想了解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要交,什么情况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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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辞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交违约金的。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这是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 。也就是说从普遍意义上讲,劳动者在试用期有自主决定离职的权利,正常情况下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交违约金。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了与单位之间的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那就需要交违约金。 关于服务期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关于竞业限制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就是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等,限制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不能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 所以,总结来说,试用期辞职是否交违约金,关键看是否有上述特殊约定。如果没有这些特殊约定,劳动者无需交违约金;若有相关约定且违反了,就需按约定支付。 相关概念: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或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了特别投资的前提下,劳动者同意为该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别约定,是用人单位的投资回收期。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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