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是否需要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我是一名个体户,不太清楚在税收方面的规定。想知道个体户到底需不需要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呢?要是需要的话,具体该怎么做;不需要的话,原因又是什么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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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不需要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个体户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个体户本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一种形式,并不属于企业范畴,所以不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 其次,个体户需要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经营所得就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于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是按年计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个体户需要做的是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而非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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