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业费产生物业纠纷需要交违约金吗
我和物业签了合同,但最近经济紧张没按时交物业费。物业催缴还说要收违约金,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了解在这种物业纠纷里,我真的必须交违约金吗?是有明确法律规定,还是看合同怎么写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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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拖欠物业费产生的物业纠纷中,是否要交违约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得明白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好的,如果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义务,那么违约的这一方就要给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它的作用就是督促合同双方都好好履行合同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讲,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业主违反物业合同规定,不按时缴纳物业费,从法律层面物业公司是可以要求违约金的。 关键还要看物业服务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要是合同明确写了,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要支付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等内容,那么当业主拖欠物业费时,物业公司就有权依据合同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比如合同约定,每逾期一天,业主需按照未缴纳物业费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这种情况下业主违约了就得按此支付。 但要是合同里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那物业公司通常不能直接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不过,虽然没有违约金,如果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给物业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因为收不到物业费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等,物业公司还是可以要求业主赔偿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 总之,拖欠物业费产生物业纠纷时,违约金的支付与否,一看合同约定,二看是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要综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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