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需要给两份赡养费吗?
我父母离婚了,现在他们各自生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是要给两份赡养费,还是给一份就可以?我经济条件一般,不太清楚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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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离婚是否要给两份赡养费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赡养费的概念。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也就是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而改变。 当父母离婚后,他们在法律上成为两个独立的个体。如果父母双方都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子女就对父母双方都负有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子女需要分别考虑父母各自的生活状况和经济需求。 如果父母都符合需要赡养的条件,子女通常要分别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不过,具体的赡养费数额并非是固定的两份,而是要根据子女的经济能力、父母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综合确定。比如,子女收入有限,而父母双方生活都不困难,那么可能给予的赡养费就会少一些;若父母一方生活艰难,另一方经济状况较好,也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对赡养费用进行调整。总之,子女应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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