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和朋友开了一家合伙企业,最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合伙企业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不太清楚。我们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担心不了解情况会导致税务问题,想知道合伙企业到底需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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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对于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本身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那么合伙企业的税收是如何处理的呢?这涉及到“先分后税”的原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明确,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这里所说的“先分”并不是实际的分配,而是将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各个合伙人,然后合伙人再根据自己的情况缴纳相应的税款。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合伙企业有两个合伙人,一个是自然人,一个是法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合伙企业实现了一定的利润。那么,首先要计算出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将应纳税所得额分配给两个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就其分得的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则就其分得的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合伙企业本身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合伙人要根据自身性质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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