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别人的厂房土地需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我租了别人的厂房和土地来开展业务,现在不太清楚在租赁期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到底该不该我来交。我也问了一些人,但说法都不太一样,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这两个税到底该谁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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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租别人的厂房土地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税种的基本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简单来说,就是对拥有房子的人根据房子的价值或者出租房子获得的收入来征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也就是说,只要在规定的区域内使用了土地,就要根据使用土地的面积来交税。 接下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所以,一般情况下,房产税是由厂房的产权所有人来缴纳的。 对于土地使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土地使用税通常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缴纳。但如果租赁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由哪一方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综上所述,租别人的厂房,正常情况下房产税是由厂房的产权所有人缴纳,但在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等特殊情况下,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一般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不过如果租赁合同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因此,作为承租人是否需要缴纳这两种税,要具体看实际情况以及租赁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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