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是否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我已经退休了,每月有退休金,同时还在外面做了点兼职有额外收入。我不知道退休金和兼职收入这两部分需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也不清楚具体的申报规定是怎样的,很怕自己漏报或者报错,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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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对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等基本养老收入,是不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退休人员每月正常领取的退休金,在税法上是明确免税的,无需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然而,如果退休人员在退休后还有其他收入来源,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比如退休后返聘到企业工作获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或者从事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活动取得的收入,这些收入是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就拿返聘工资来说,它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在职人员的工资计税方式类似。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再根据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退休人员要先明确自己的收入构成,对于免税的退休金部分无需申报,而对于其他应税收入,则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纳税,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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