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商标入股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打算用自己持有的商标入股公司。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心里没底。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股东以商标入股到底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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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以商标入股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而以商标入股,本质上是股东将自己拥有的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从而获得公司的股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商标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所以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商标入股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不过,该通知也规定了,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符合一些特殊规定和条件,可能会有税收优惠或者免税的情况。比如,在企业重组等特定的业务中,依据相关的税收政策,可能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这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执行。 所以,股东以商标入股大多情况下要交个人所得税,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向专业的税务顾问或者当地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纳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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