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门女婿需要给男方家钱吗?

我是个上门女婿,最近男方家里要求我给他们一笔钱,说是传统习俗。可我觉得上门女婿本就是到女方家生活,不应该再给男方家钱。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给男方家钱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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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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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上门女婿并没有必须给男方家钱的法定义务。 上门女婿这一概念,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的定义或特殊的权利义务规定。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平等的义务。这种平等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它强调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 婚姻关系建立后,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对于双方各自的原生家庭,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所指的赡养义务,主要是针对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并且是子女基于血缘关系对父母应尽的责任,并非因为成为上门女婿这一身份而额外产生给男方家钱的义务。 如果男方家以传统习俗为由要求上门女婿给钱,这属于道德和习俗范畴的问题,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但如果上门女婿自愿给予,这属于赠与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也是合法有效的。然而,如果男方家以不合理的理由强行索要钱财,甚至可能涉及违法,比如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等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上门女婿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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