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诈骗案不予立案受害人需要去签字吗?

我遭遇了诈骗,去报案后警方却告知不予立案。我不太明白这种情况下我作为受害人要不要签字确认,担心不签字会有不好的影响,又不清楚签字具体意味着什么。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以及我后续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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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诈骗案不予立案,受害人不需要签字。 立案与否是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单方裁决的。在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后,公安机关会通知相关涉事人员,但并不要求他们签署确认文件。如果存在报案人,警方也会向其通报该结果。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如果报案人对不予立案的决定持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若受害人认为应当立案侦查但是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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