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现交通事故需要垫钱吗?

最近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涉及到费用垫付的问题,不知道该不该垫钱。担心垫付后自身权益受损,又怕不垫付影响伤者救治。想了解在交通事故中关于垫钱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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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是否需要垫钱并没有绝对的要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从肇事方角度来看: 在责任划分没有明确时,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如果贸然垫付过多费用,而后续认定对方负有主要责任,可能会面临无法全部追回垫付费用的风险。不过,若对方因事故受伤急需救治,且己方有经济能力和意愿,可以在与对方协商一致或在交警见证下进行适当垫付,但一定要保留好相关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等,以便后续在理赔过程中能够明确费用的支出情况。 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从受害者角度来看: 如果伤势严重急需救治,而责任方又未及时履行赔偿责任,那么在自身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了不延误治疗,受害者可能会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但需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便后续向责任方索赔。同时,受害人一方也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垫钱要谨慎考虑,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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