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全险撞到人自己是否还要承担费用?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人了,车买的是全险。现在担心后续赔偿问题,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是不是还得掏腰包?具体想了解在哪些情况下自己要承担费用,哪些情况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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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全险撞到人后,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费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是交强险的赔偿规则,交强险是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投保的险种,其目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为受害者提供基本的保障。例如,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可能是一定金额,如果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在这个限额内,就由交强险先进行赔偿。 其次,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就需要看商业保险的情况。若机动车已投保商业保险,且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可全额赔付者,则无需再由责任人支付任何费用。但如果车主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那一般保险公司都不会全赔,所以车主自己还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例如,某些商业保险可能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事故情形,如驾驶员酒驾等,保险公司有一定的免赔比例,这种情况下车主就需要自己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最后,如果赔偿金额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赔付后仍然不足,或者机动车并未投保商业保险者,则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剩余赔偿责任。这是基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侵权人需要对自己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事故造成的损失非常巨大,超出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车主自己承担。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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